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煤矿2008年1-6月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经煤安〔2008〕64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监管部门,重庆能投集团公司: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04号)和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渝经煤安〔2008〕14号)要求,我市煤矿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工作,现将今年1-6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瓦斯事故情况
1-6月,全市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6起,死亡34人,同比下降3起、多死亡20人,事故起数下降33.3%,死亡人数增加142.86%。上半年发生四起较大瓦斯事故,其中南川区高桥煤矿发生“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万盛区油房煤矿发生“3.17”较大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奉节县水码门煤矿发生“5.29”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 奉节县涛林煤矿发生“5.31”较大瓦斯窒息事故,死亡5人。
二、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20起,死亡62人。按此推算,上半年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10起,死亡31人。1-6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比控制指标减少4起,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增加3人,分别减少40%,增加9.7%。
(一)有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的綦江县、巫山县、忠县、巫溪县、合川区、长寿区、武隆县、重庆能投集团公司8个区县(企业)没有发生瓦斯事故。
(二)南川区、奉节县、万盛区、石柱县、云阳县等5个区县(自治县)没有完成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三、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抽采目标为36500万立方米,利用目标为26500万立方米。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能投集团公司上报数据统计,1-6月,全市累计抽采瓦斯18475.16万立方米,利用13325.55万立方米,利用率为72.12%,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50.62%和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