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
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和《中共河北省建设厅党组关于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思路与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充分认识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紧密联系住房公积金系统实际,深入研究本系统重点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和特点,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到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共同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系统规范管理、安全运作,积极预防,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为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损害职工利益。
(二)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审批发放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违规分配、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单位或个人获取好处。
(四)违规购买国债,造成不良后果,造成资金风险,损害职工利益。
(五)违规多设帐户储存住房公积金,以获取个人或单位利益。
(六)超基数和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变相为个人谋取福利。
(七)利用住房公积金在银行专户存储资金的便利条件,违规给单位或个人做担保,以获取好处等。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省长令)及相关政策法规,编制《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实用手册》,逐步规范和统一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审批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定于每年7-9月进行全省执法检查或业务联查,积极预防腐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财务核算与内部审计交叉复核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同时要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
(三)进一步加大对逾期项目贷款、购买国债风险资金的清收和追偿力度。指导有关设区市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和追偿工作方案,并跟踪督导落实。把清收和追讨逾期项目贷款、购买国债风险资金的工作列入年终业务工作考核目标,力争2008年全部清收逾期项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