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查治理方式:城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纠正违法违章操作,整治“带病带伤”运营现象,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2、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设施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
3、坚持与设施改造更新结合,加大隐患突出的老化危旧设施改造力度,落实投入,确保质量,从源头提高安全水平。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排查治理重点
(一)供水。重点检查:各供水企业水厂净水工艺系统、供水输配系统等构筑物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安全状况;供水管网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情况;供水管网改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燃气。重点检查: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燃气管网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槽车装卸等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三)供热。重点检查: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供热管网情况,包括阀门、绝热层、补偿器、疏水器、喷射泵、仪表、固定支架、卡板、滑动支架、井室爬梯等设施安全情况及排查井、地沟安全情况。
(四)道路桥梁。重点检查:养护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日常、定期及特殊检测制度落实和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以及信息数据库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养护维修情况;下水道养护工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重车过桥办理相关手续及实施监控情况;对不合格桥梁采取的禁止通行、限载、监测、加固等管制及监测措施情况及其列入改建、维修计划情况。
(五)公共交通。重点检查:公交车辆的安全隐患情况;公交场站的安全隐患情况;公交驾驶员是否有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等情况;公共交通事故高发地段、时段的安全监控等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排查情况;开展优质服务,推广文明用语和文明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