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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2008”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蒋 涛   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 军   行署法制办主任
      淡永再   盟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鸿庆   盟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唐 焱   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邢宝玉   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总经理
      赵巴特尔  人寿保险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总经理
      王德义   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淡永再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对全盟所有 A、B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普查。
  (二)做好重点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和公安部金盾工程第8大系统即《消防业务监督系统》、《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的录入工作,保证火灾隐患信息完整、准确。严格划分重点列管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并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程序,建立火灾隐患台帐,同步实施日志式管理。
  (三)对火灾隐患普查情况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公安消防系统网络对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周公示、月通报,实时监控执法监督工作标准化流程的执行情况。同时,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法制复核和技术指导,进一步确定隐患整改方式和时限,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
  (四)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尤其要对节假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要认真填写《精细化消防监督执法记录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日报表》,并做好报送工作。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务于次日9时前,将前一天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日查及夜查)报送“平安2008”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hailong_vip@ sina.com
  (三)要充分借助当地新闻媒体,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相关消防知识、消防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火安全意识。对一些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予以通报,必要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督促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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