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吉安监管应急字[2008]76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监督管理,现将《吉林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
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火工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或引发事故,确保重要设施不被破坏,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完善提高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把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抓好抓实,检查监管到位,成立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金 华
副组长: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丁喜忠
成 员:监督管理一处处长 卜庆安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处长 石春平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李 梁
三、检查内容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各类涉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仓储和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重要设施安全防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把责任分解、细化。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
1.非煤矿山企业和其他实施爆破作业的施工企业要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领退、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重要部位要有专人看管,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防出现被盗、丢失等问题。
2.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隐患整改等方面,全面排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被盗、丢失和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