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的重点根据2007年底全盟在用尾矿库调查情况,确定全盟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尾矿库:
(一)重点地区多伦县、西苏旗、锡林浩特市、西乌旗、太仆寺旗。
(二)重点尾矿库1.多伦县:多伦县奥翔矿业公司尾矿库、多伦县顺达矿业公司尾矿库、多伦县冶金矿产品公司尾矿库、多伦县银磊矿业公司尾矿库。2.西苏旗:西苏旗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尾矿库、西苏旗朱日和铜业公司北采区选厂尾矿库、西苏旗峰雷矿业公司尾矿库、西苏旗朱日和铜业西采区尾矿库。
3.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莹安矿业公司尾矿库、锡林浩特市通和矿业公司尾矿库、锡林浩特市兴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4.西乌旗:西乌旗银鑫矿业公司道伦达坝铜矿尾矿库、西乌旗金浩源矿业公司王根敖包铁矿尾矿库。5.太仆寺旗:太仆寺旗钨矿尾矿库。6.东乌旗:东乌旗阿尔哈达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东乌旗锡林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东乌旗融冠矿业公司尾矿库。7.白旗:白旗瑞鑫矿业公司尾矿库。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照盟里统一要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地要加强对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在用尾矿库现状安全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报批后立即组织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以及对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拒不履行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或有意拖延整改企图蒙混过关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
(三)落实治理资金。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环境污染的尾矿库,由生产企业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对因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遗留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隐患的尾矿库,由当地政府提出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资金。
(四)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全盟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地须在每季度末前10天报送《全盟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季度报表》(见附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各地于 3月底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全盟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安监局。联系人:于小红,联系电话:8213539、821957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