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切实把转变畜牧业经济发展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转变草牧场利用方式,提升畜牧业科技含量,着重提高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以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组织形式为代表的现代草原畜牧业,建设草原特色的社会主义新牧区。
(一)科学确定畜牧业主导产业。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畜牧业发展现状,按照“一旗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农牧业优势产业区规划,从长远战略角度确定本地区畜牧业主导产业。我盟畜牧业生产区域基本布局为南牛北羊、“五区六带”发展奶牛。
(二)严格实施两项基本制度。以暖季理论载畜量下调10%来核定暖季标准载畜量,冷季载畜量要依据《锡林郭勒盟草畜平衡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牧户冬季储草储料量核定。根据草场类型、植被盖度合理确定草牧场利用方式。北部牧区要大力推行划区轮牧。南部沙区要推行春季休牧。农区要施行土种牛、绵山羊常年禁牧,良种牛和改良牛2个月以上禁牧。
(三)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畜牧业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引导扶持养牧能手及有能力、有条件的中小牧户,逐步发展成为集约化经营典型,经过优胜劣汰,逐步走上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现代畜牧业道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提倡大群放牧,存栏畜群规模上牛群规模控制在60-150头左右,羊群规模控制100-500只左右,马、骆驼专业化、区域化养殖。2010年形成专业化生产雏形,各类养殖专业户占牧业户数的比重达到80% 以上。2012年达到90% 以上。
(四)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以提质增效为中心,继续抓好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建设,支持优质畜产品生产和特色畜牧业发展,推进畜产品精深加工。调整优化畜群结构、畜种结构和品种结构。畜群结构上,年末存栏畜群中基础母畜占 85% 以上,除绒山羊养殖专业户以外羊群中山羊比例控制在15% 以内;畜种结构上,打破目前“小而全”的局面,以专业化养殖为主;品种结构上,坚持在当地形成规模的一个品种为主,肉牛要从良改化逐步过渡到良种化,乌珠穆沁羊和苏尼特羊要坚持提纯复壮提升本群纯度,细毛羊养殖以澳美或德美种公羊进行杂交改良。
(五)完善畜牧业经营体制。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一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嘎查集体和牧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牧民的创造活力,为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二要发挥好嘎查统一服务的功能,解决好牧民单户办不了、办不好或者办起来成本太高的事情。三要推进畜牧业组织创新,通过草场流转、联户经营、股份合作、协会组织等形式大力发展牧区各类
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四要大力提倡产业化经营,形成“公司 +基地 +牧户”的专业化生产格局。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面鼓励牧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对肉牛、奶牛养殖区域,采取政府项目扶持、企业或协会运作、多元投入、牧民参与等方式,继续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绿色、生态畜牧业。五要抓好畜牧业“种子工程”,实行种公羊集中统一管理、专业户饲养、有偿使用制度。种畜可以专业户所有、嘎查集体所有或协会公司所有,但要防止近亲繁殖,严格按照专业部门品种标准选种选配、建档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