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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冀建办〔2008〕4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保定市、承德市规划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河北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指导思想: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建设工作大局,以城建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用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城建档案工作模式,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建设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省建设厅信息化领导办公室对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统一指导和监督,省城建档案馆和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各设区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确定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然后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二是坚持注重实效、引导示范的原则。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应以提高工作效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省城建档案馆和设区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县(市)开展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示范项目引导和推进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三是坚持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要遵循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构建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体系。

  二、确定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

  近3年发展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大中城市城建档案馆全部应用城建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管理计算机化和城建档案工作办公自动化;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全面实现馆藏档案检索计算机化;完成全省城建档案目录检索系统建设,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实现与省建设厅网络连通,设区市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实现与全省城建档案目录检索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

  近5年发展目标:各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全部建成局域网;全省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全部实现城建档案管理计算机化;建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城建档案基本信息数据库和专业信息数据库,信息服务达到及时、准确和权威;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达到较高水平,使城建档案信息成为城市建设事业不可缺少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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