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奥运会期间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协调字[2008]149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组成7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督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奥运会期间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础业务和能力建设情况。
(五)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情况。
(六)各市(州)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督查组侧重督查百日专项行动期间省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通化、白山、延边、长白山开发区、松原、白城督查组,侧重督查各地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50号)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8月1日至8月底。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商各地确定。
三、督查组组成
(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金华负责督导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
第一督查组:负责长春市、辽源市
组 长:吴向远 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处长
成 员:赵忠斌 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科员
第二督查组:负责吉林市、四平市
组 长:赵 方 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调研员
成 员:许保国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调研员
(二)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沛霖负责督导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开发区。
第三督查组:负责通化市
组 长:石春平 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