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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巩固百日督查成果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刚刚结束,但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前一段隐患排查和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毫不放松地推进拉网式排查,既要突出重点也要兼顾一般,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要把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造册,建立数据库,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要明细记录重大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类型、主体责任单位、形成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内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对于已经落实整改的、或是正在整改中的、以及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三、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消除隐患

  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对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及时得到整改。特别是尚未整改完毕的358处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完毕。对已列入整改计划但没有明确完成时限或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有关部门要派专人对分管行业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适时监督,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要落实分级治理责任,建立保包责任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尽快整改完毕。

  四、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

  当前,全省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加快,试车投产项目增多,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三非”、“三违”、“三超”现象有所抬头,安全事故隐患增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集中力量“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五、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全民遵章守纪的安全氛围。继续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抓好各级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执法培训。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人民群众和媒体举报监督,及时发现披露和纠正 “三非”、“三违”和“三超”现象,对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要在社会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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