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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中国旅游强县和吉林省旅游强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九、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旅游局成立创建旅游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验收等。
  组 长:于国志 省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王时阳 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由省旅游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促进与联络处、规划财经处、质量规范与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省旅游协会等处室组成。法规处处长贺柏平兼任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吉林省旅游强县(市)标准(试行)

序号

项目分类

最高得分

页码

1

旅游产业经济发展水平

50

2

2

旅游产业定位与规模

35

2

3

旅游产业投入和专项政策扶持

35

2

4

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导机制

35

2

5

旅游产业管理体系

70

2

6

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0

3

7

旅游生态自然环境

45

3

8

旅游服务功能

90

3

9

旅游教育培训

40

4

10

旅游交通

60

4

11

旅游区(点)开发与管理

50

4

12

旅游促销与产品开发

80

4

13

旅游住宿设施

50

5

14

旅行社

40

5

15

旅游餐饮

35

5

16

旅游购物

40

5

17

旅游文化娱乐

30

6

18

旅游厕所

45

6

19

旅游市场秩序

70

6

20

旅游安全与保险

40

6

21

附加项目

20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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