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建设系统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08〕355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系统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增强实效性,按照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关于在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建城〔2007〕422号)要求,对2008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08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扎实推进建设系统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把落实办事公开制度作为关系民生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逐步形成机制科学流畅,制度较为健全,质量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人民群众普遍满意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 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是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关于在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各项公开内容,细化各项公开标准,完善各项运行机制。继续清理公开服务事项,摸清职能底数,编制和完善公开目录和流程图,使办事公开规范、透明、高效。
(二) 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要突破传统的公开模式,充分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重点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平台、公开办事平台、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方便群众了解公开信息,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要将办事公开做为一项主要内容,大力完善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市政公用各行业与主管部门、行业与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
(三)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在现有办事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工作反馈、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从规范服务管理入手,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要求、管理办法、运行程序、投诉反馈等制度。结合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燃气供热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冀建城[2007]614号)等文件,制定各行业服务规范,同时将办事项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公开内容融入到服务规范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