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所有权
本合同中所列硬件设备,除 外,不论维护前还是维护后,其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
2.知识产权
合同中所列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归 方所有,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除本项目维护需要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商业性利用。
3.使用权
甲方拥有合同中所列产品软件的正版使用权,乙方仅可在与项目有关的维护工作中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复制或者其他方法供自己使用或者提供给第三方。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当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原件交甲方核对,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八、保密
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对此双方皆应谨慎接受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信息披露
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仅可将该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信息,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传播或者公开。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者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保密信息,或者已在社会上公开,该信息在 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保密措施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守和履行上述约定。经双方协商,一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约定。
4.竞争限制
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 当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保密信息,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九、服务变更
1.甲方如提出部分维护项目的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对该变更后合同价格、服务内容、系统性能、技术参数等可能发生的变化作出预估,并书面回复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回复后,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回复。如甲方接受乙方回复,则双方可对该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