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外包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8版)》的通知

  第三,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相关内容;

  第四,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在正文中不能表述清楚的内容可以附件的形式进行表述;

  第五,在订立重大的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第六,本《示范文本》自2008年7月18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目  录

  一、维护环境及对象

  二、服务期限与服务地点

  三、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四、维护确认与验收

  五、价格与付款方式

  六、义务与责任

  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八、保密

  九、服务变更

  十、不可抗力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

  十四、名词解释

  十五、其他

  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外包服务合同

  (2008版)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资质名称: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护环境及对象

  1.甲方现有系统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       ,版本号:      ;

  数据库:        ,版本号:      ;

  中间件软件:      ,版本号:      ;

  网管软件:       ,版本号:      ;

  安全软件:       ,版本号:      ;

  其他:                    。

  2.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