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部署2008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部署2008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冀建材〔2008〕40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市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244号)要求,决定开展2008年度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建设工程在用建材设备,包括预拌砼及水泥制品、保温材料、墙体材料、建筑外窗、防水材料、建筑涂料、电线电缆和建筑电器等。同时,重点加强对涉奥和抗震救灾用建材监管力度,支持奥运建设,保障受灾地区恢复重建。

  各地可结合本地施工现场建材设备使用实际,增加重点整治材料设备的种类,对出现问题较多的材料设备进行专项整治。省建设厅将视情况选择1-3类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抽查。

  二、工作措施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的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市)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应以现场检查、查验证照和抽样检测判定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长令〔2007〕14号)第1013条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前查验有关证照,并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材料设备进行用前检验检测。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各种证照是否真实、齐全。对实行3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审查其证件是否齐备;实行备案的,查验其备案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可在河北建设网建材装备频道查询,网址:http://www.hebjs.gov.cn/jczb/cpba/);对未实行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管理的,审查其是否有生产标准(国标、行标、地标或企标),检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