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冀建质[2008]39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