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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3.建立健全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成立盟旗两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有应急管理职能的盟直部门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乡、镇、苏木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盟安监局负责督促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完成预案编制工作,盟经委负责督促其他大中型企业完成预案编制工作,盟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年内预案制定率要达到100% 。由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年内预案制定率要达到100% 。由盟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负责,分别组织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现有应急预案。
  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锡林郭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以各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和青壮年农牧民为主,组建多种行业的急救队伍。
  6.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由盟财政局牵头,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
  7.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由行署法制办牵头,盟监察局具体负责,对盟级和部分旗县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盟旗两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地区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编制工作,此项工作要于5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行署法制办负责,修改完善我盟现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社会公布、定期失效、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和定期评估清理等制度。盟旗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9.继续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二连浩特市和锡林浩特市要抓紧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尽快开始运行。盟农牧业局要尽快制定本系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报行署研究决定。
  10.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行署法制办负责,在部分执法量较大的盟直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情况;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盟直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情况要在本地区和本系统内予以通报,并向行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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