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建设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培育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骨干产品,为建设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河南省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 件
河南省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省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企业技术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参照《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技术中心分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三个级别。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行认定管理;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按《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认定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省建设厅管辖的厅级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的组建、认定与管理。
第三条 河南省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的组建、认定与管理工作。
各市建设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类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第四条 企业技术中心实行逐级推荐申报和认定制。
第二章 性质目的任务
第五条 建设类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依托于建设领域、建设行业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六条 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宗旨是推动建设行业、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结合,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实施专利、人才、技术标准战略,提高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第七条 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