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分解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建办〔2008〕6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机关有关处(室)、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分解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豫建〔2008〕10号)和《河南省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豫建〔2008〕40号)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郑政文〔2008〕37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建设系统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分解如下。
一、郑州市建委机关有关处(室)、有关二级机构
1、研究制定建设领域节能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潘开名
责任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处、设备建材管理处、规划设计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8年年底前
2、研究制定建材行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杨双灿
责任部门:设备建材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8年9月底前
3、研究制定建材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责任领导:杨双灿
责任部门:设备建材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8年9月底前
4、研究提出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和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开工建设的具体措施
责任领导:杨双灿
责任部门:设备建材管理处、规划设计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8年9月底前
5、制定建筑市场节能准入(出)管理办法,对达不到能耗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及商品房销售等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责任领导:杨双灿
责任部门:设备建材管理处、规划设计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8年6月底前
6、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赖郑华
责任部门:规划设计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8年年底前
7、研究制定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备案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杨双灿
责任部门:郑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完成时限:2008年6月底前
8、研究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专项验收实施办法,并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