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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农村有关季节性用电复电费的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农村有关季节性用电复电费的函
(苏价工函[2008]103号)


省电力公司:

  为扶持我省农业生产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8月1日起,取消农村脱粒、打场、灌溉季节性用电的复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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