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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职业学校部分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金陵职业学校部分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8〕224号)
南京市金陵职业学校:
你校关于部分新增专业核定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你校是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今年新增专业已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学费标准:《商务韩语》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4500元;韩式《形象设计》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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