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关于开展进场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建文〔2008〕4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九部委《关于印发〈
2007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7〕189号)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进场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8〕4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材料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进场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郑州市关于开展进场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九部委《关于印发〈
2007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7〕189号)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进场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8〕4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材料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进场建筑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市建筑材料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得到有效遏制,建立防范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的长效防范机制,从源头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从而使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整治重点
(一)进场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情况
1.水泥、钢材、砌块、建筑砂浆、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等;
2.板材及防水材料等;
3.建筑节能材料:门窗及保温材料等;
4.建筑电器:开关、电线等;
5.建筑管材:上、下水管道等;
6.装饰装修材料。
(二)进场建筑材料的现场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