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分不同类型,分类整治。对有整改意愿、具备改造条件或有合法手续的企业,要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办〔2006〕82号文件精神,从资金、用地和手续完善上给予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能升级,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对整改不达标或非法生产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拆除;对拒不接受整改或确须关闭停产的企业,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果断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保障城乡建筑安全的高度,积极行动起来,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广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政府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宣传使用不合格“免烧砖”产品的危害性,宣传先进地区发展新型墙材的典型经验,宣传各地整顿规范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使全社会认识到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提高整顿规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郑州市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州市公安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郑州市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召集人:陈 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郭庆宽 市建委主任
成 员:蔡 红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双灿 市建委副主任
韩冬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庆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崔 巍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钟志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献伟 郑州供电公司副经理
联席办公室主 任:杨双灿(兼)
副主任:张勇民 市政府五处副处长
王春喜 市节能墙改办主任
陈春华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张宇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副处长
张国兴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