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大政发[2008]6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
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当前又正处于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关键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市市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子孙后代生存根基和全市长远发展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市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利益考虑,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坚决克服盲目投资、贪大求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等短视行为,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体控制作用,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根据土地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别实施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今后,各类相关规划的修编与调整,必须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提出土地控制意见。
(二)加强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管理。各地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状况、其他土地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以指导各地的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