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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电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接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电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接的通知
(淮府办〔2008〕5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我市电力外送通道容量受限、地区用电负荷突增以及电网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电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电网建设。近年来,淮南地区电源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用电负荷增长较快,对淮南电网的输送能力及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加快我市电网建设十分迫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努力提升我市电网建设水平。
  二、统筹考虑,努力提高规划水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电网近期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并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要强化规划管理,对电网建设用地要统筹考虑,对规划确定的变电所(站)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要实行严格保护。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对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项目对接工作,对已上报的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落实电网建设条件。对规划内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市发改委是对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衔接,加强与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电网建设单位的沟通,加快推进电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大力支持电网建设,积极为电网建设项目创造条件。电网建设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规划内项目全部如期开工和建成投运。
  四、营造氛围,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加快电网建设的舆论氛围。要强化服务意识,为电网建设创造良好行政环境。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依法打击各类干扰电网建设施工的行为,妥善解决影响电网建设的地方性问题、群众性问题,让电网建设更好的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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