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水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08〕5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我市接连发生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尤以中小学生居多。7月14日下午,田家庵区三和乡4名学生溺水身亡。7月15日上午,凤台县岳张集镇两名学生溺水死亡。为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夏季水面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夏季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从溺水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水面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防范游泳溺水身亡事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夏季水面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要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明确禁泳范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让群众树立安全游泳意识。各级、各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夏季水面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和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教育学生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嬉水。要积极指导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切实保证安全。要进一步明确禁泳范围,在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自然水域及采煤、采石、采砂留下的水塘设立警示标牌,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易发事故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组织对上述隐患水面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点”,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做好公共游泳场馆、自然水面的日常管理,保障健康和人身安全
体育、公安、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游泳场所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松散、无紧急救护人员或相关措施落实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场馆要限期整改,不符合开放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对没有警示标牌的水域禁止游泳。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果断采取施救措施,尽最大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对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亡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