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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专门部门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六)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向上一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级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要求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随时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报送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对不报、迟报和瞒报的,通报批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部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
  市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实施工作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负责信息报送的部门和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下旬-10月底)
  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底、9月底和10月25日前,并将阶段整治情况报上一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份)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淮南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 静(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祖德(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琦(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达多荣(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成(市经委副主任)
      邓之海(市环保局副局长)
      宫传敏(市市容局副局长)
      石庆球(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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