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8〕60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淮南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政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以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为重点,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
督察重点和要求:
1.2005年以来,各级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在上游来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3.2007年开展的造纸、涉铅、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