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8〕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三日
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的战略任务,以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防火常识为主线,以提高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为抚州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求,此次消防宣传工作的目标为: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三、工作任务
(一)消防进社区。在充分利用社区公共设施资源的基础上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社区成立一支义务宣传队、设立一个专(兼)用消防活动室、设置一块消防公益广告牌、每半年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组建一支社区志愿或义务消防队。通过抓好重点人群的消防宣传活动,使广大社区居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家庭火灾的预防措施和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进学校。按照“教育部门为主体,消防部门推进,共青、少工委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对教育的内容、形式、课时、教材、师资及效果作出明确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消防宣传活动,并采取评比表彰形式予以引导、鼓励,在幼儿园评选“消防小明星”,在小学开展争获“消防章”活动,在中学评选“消防小博士”,在大学评选“消防形象大使”。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使广大在校学生做到“两会两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三)消防进企业。按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在企业建立相对固定的员工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配备消防宣传挂图、展板、图书、音像资料及灭火器材进行展示等,设置固定的户外宣传栏,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培训。高危企业和远离公安消防队的大型企业有条件的要组建专职消防队,适时开展灭火应急演练。通过这些工作,使企业员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和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和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消防进农村。结合小城镇消防建设,以“一委”、“一队”、“一校”、“一所”、“一站”(村民委员会、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学校、公安派出所、广播站)为载体,构建消防宣传网络。村委会制定并执行防火公约,刷写张贴宣传标语;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负责当地消防宣传工作;学校要确保一定课时安排消防知识课,开展“一生带一户、一校带全村”的消防知识进家庭的课外宣传活动;公安派出所协助消防部门利用人流量相对集中的赶集、节日等时机展出消防图片、赠送消防资料;广播站在自办节目中开辟消防知识专题,在防火重点季节增加播出次数。使村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和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消防进家庭。通过与新闻单位协调,开辟家庭防火知识讲座专栏,讲解家庭防火常识,使居民了解更多的家庭防火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各小区内制作以预防家庭火灾、灭火为内容的宣传牌,以漫画及简明文字向全社区居民展示家庭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有效方法。
四、工作步骤
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本地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6日至9月16日)。各地组织公安、消防、建设、安监、教育、广电、劳动、民政、文化、新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按照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开展检查和督查。8月中旬拟在东乡县召开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现场会。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对照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市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五进”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积极做好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的意义,将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周密部署。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市消防宣传 “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刘安东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许敬龙、市公安局副局长丁鹤年、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熊晓华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谭玉英、市建设局副局长陈明、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李长泰、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袁旭光、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国光、抚州日报社副总编辑黄萍萍、市劳动保障局副调研员胡琦、市民政局副局长严国富、市文化局副调研员万国珍、市总工会副主席傅晓林、团市委副书记张沥泉、市妇联副主席熊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熊晓华兼任,具体负责指导全市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的开展。
(三)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帮助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积极开展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附件:1、《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
2、《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
抚州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打牢防控火灾社会基础,结合我市消防宣传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一)辖区内社区建设消防宣传活动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如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挂图等音像、报刊资料等)和消防训练演示器。
(二)每个住宅小区应设置不少于1块的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
(三)结合社区防火巡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建立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
(四)在每年的重点消防宣传期,印制消防宣传读本、小册子、年画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社区居民。
(五)确定一名社区消防宣传教育管理人员,建立一支社区防火宣传队。
(六)把消防安全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中,经常性地开展“走万家,送安全”和创建“消防安全文明小区”等活动。
(七)同当地红十字会联系,联合推动社区“消防宣传(应急)站”的建设,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提高社区自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八)社区居民受教育率应达到90%,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家庭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家庭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一)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二)建立志愿消防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宣传活动,并采取评比表彰的方式予以引导、鼓励:在幼儿园评选“消防小明星”,在小学开展争获“消防章”活动,在中学评选“消防小博士”,在大学评选“消防形象大使”。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对教育的内容、形式、课时、教材、师资、效果作出明确规定。遵守消防法规内容纳入学生行为守则。
(四)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不少于1个、设置消防宣传户外公益广告牌不少于3块,学校宣传板报(或校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五)每学期每班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星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广播。
(六)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参观驻地消防站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七)教育部门要将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督促各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八)学生受教育率应达到100%。并做到“两会两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