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张乐鸣、王仁元、干爱玲、邹鸣飞、胡建华。
成员:许伯强、高巍、周学群、胡农、章国平、李冠伟、蒋建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应急办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组、传染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应急协调组、物质保障组和监察组。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处牵头,传染病防控组由疾控处和妇社处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与中医处牵头,应急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物资保障组由规财处牵头,监察组由监察室牵头。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奥运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预案制定工作。
2、卫生监督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卫生监督工作。
3、医疗救治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医疗救治工作。
4、传染病防控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5、应急协调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反恐和预案起草工作。
6、物资保障组职责:负责协调奥运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物资和经费的保障。
7、监察组职责:负责监察奥运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相关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
(一)市卫生监督所
负责奥运相关的食品、饮用水、餐饮卫生的监督和管理,指导、督查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5 个区(市)的食品、饮用水、餐饮卫生监督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奥运相关的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导、督查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 5 个区(市)的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三)市急救中心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各类医疗急救工作。
(四)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核应急医学救援。
(五)市第一医院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化学中毒医学救援工作和外籍(地区)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李惠利医院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群体性伤亡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七)市中心血站
负责与奥运相关医疗救援的血液保障工作。
(八)市级应急后备医院
市第二医院、宁大附属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康宁医院。
四、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和物资储备
(一)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