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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花卉观赏点门票和有关服务价格的通知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花卉观赏点门票和有关服务价格的通知
(洛发改收费[2008]7号)


各游览参观点:

  为确保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期间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 规范花会市场价格行为,努力营造文明、和谐、优美、舒适的游览环境,维护洛阳优秀旅游城市形象,根据《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2303号)规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本届牡丹花会花卉观赏点门票及有关服务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花会观赏点门票和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花卉观赏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

  国家牡丹园每人次55元;

  中国国花园、神州牡丹园每人次45元;

  王城公园(含动物园)、国际牡丹园每人次40元;

  洛阳牡丹园、洛阳国花园每人次35元;

  隋唐遗址植物园每人次30元;

  牡丹公园(含灯会)每人次15元;

  西苑公园每人次10元;

  郁金香花园每人次30元。

  赏花导游讲解服务实行自愿原则,每批次5 0元。

  中国国花园电瓶车服务价格:由东(或西)大门到西(或东)大门,单程票价5元,游客可在同向行驶的各站点凭票上下车。乘坐电瓶车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门票价格执行时间为:4月1日到5月5日。在此期间实行花期花情与门票价格联动机制,各花卉观赏点应视花期分时段执行规定价格和降低价格,不得在无花观赏情况下仍按规定价格售票待客。5月6日各观赏点恢复正常门票或免费开放。

  二、公共停车场(点)收费

  1、市区内各公共停车场(点),统一执行《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洛发改收费[2007]52号)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停车场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乱涨价,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各公园、景点设置的配套停车场,已经市价格部门核定  收费标准的,按原核定标准执行。对牡丹花会期间设置的临时停  车场,统一按市区公共停车场(点)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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