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区域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加强县(市)之间产业布局规划衔接与协调,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强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进物流体系等城市现代服务业建设,建立中心城区和县域经济分工与合作的规划协调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竞争力,加速产业和人口集聚。重点推进中心城区与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县(市)之间的产业布局、重要项目、重大设施、土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对接,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按照共享共建、协作分工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和推进实施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探索区域性基础设施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尤其要建立赣州都市区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南康市、赣县融入中心城区的规划协调和一体化建设。
7、抓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和抓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按照“体现科学发展、突出特色优势、实现有机对接、强化空间管治”的要求,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协调落实城镇发展与产业配置,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职能结构,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争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建立赣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域内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综合性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大型项目规划选址、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建制镇总体规划,必须经赣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后,按程序上报审批。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协调制度,保证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察。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创建优美人居环境
8、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城市建设。坚持“政府控制规划、规划引导项目、项目吸引资金”的思路,形成规划培育一批、前期储备一批、动工建设一批的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大力实施一批环保生态工程、框架拉动工程、民生保障工程和公共服务工程,合理布局工业区、商贸服务区、住宅小区、物流园区和休闲娱乐区等功能区块,以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双重力量推进城市化快速发展。紧紧围绕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和建设人文、生态、宜居、和谐、活力赣州的要求,持续保持高强度建设投入,突出抓好中心城区建设,以实施“十大工程、百个项目”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建设繁荣章江新区,进一步优化河套老城区功能,推进工业园区及高校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畅通城市出入口,加快城郊城镇化进程,规划建设发展卫星城镇,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与赣县、南康市一体化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做美中心城区,拉开100平方公里城市发展框架,加快培育和发展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都市区。把县(市)城区作为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的龙头和重要平台,着力加强县(市)城市建设,按照壮大规模、提升质量、突出特色的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扩大资金投入,创新大城建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和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