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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工作目标:巩固和深化小餐饮整治成果,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小餐饮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餐饮消费市场的监管网络逐步优化,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纳入监管范围的小型餐馆、经营型农家乐、乡镇村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

  重点区域: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小餐饮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无证照经营及“脏、乱、差”等卫生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加工供应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饮食品。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我市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的口号是“万家小餐饮,三年大整规”。主要内容为开展小型餐馆、小农家乐和小食堂三类餐饮经营单位整治活动;建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三项制度。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和小食堂等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货台帐;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工商、建设、贸易、城管、环保、教育、旅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卫生部门:负责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的分类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完成建档;依法对小餐饮单位实施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对因卫生设施达不到领证条件的无证餐饮单位的集中整治。

  工商部门:切实做好对餐饮单位的登记和审核工作,对在居民住宅楼下未取得环保许可证、违章建筑和临时搭建用房、车棚(库)内申请开设餐饮店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及时取缔无照餐饮单位。

  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强制标准》的宣传,督促工地食堂领取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办理健康证。

  贸易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职能,加快放心早餐工程和集中统一配送中晚餐工程建设,规范新建餐饮网点、餐饮美食街区的管理,保障餐饮消费安全,促进大众餐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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