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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增加2008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增加2008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减轻农资涨价对种粮农民增支的影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年初已增加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再次新增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根据中央财政新增补贴资金情况,现就我区2008年种粮农民新增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新增的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耕地面积和中央财政核拨的补贴资金,确定新增补贴标准为:水地每亩13.3元,旱地每亩3.4元。新增补贴后,我区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水平达到:水地每亩50.1元,旱地每亩13.4元。
  二、新增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必须于4月30日前一次性全部兑付给种粮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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