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物减排及重点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辽市政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环境保护暨辽河流域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全市今年乃至“十一五”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及对重点企业整治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措施
(一)COD(化学需氧量)削减
在全市2007年实现COD净削减2138吨,已完成今年国家和省下达指标60%的基础上,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
1立即将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提高2万吨,今年年底前,将新开河兰家镇段的污水接入市第三排水管网,由市第三排水管网接入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使城区污水全部得到处理并实现达标排放。此项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
2在具备实施条件后,立即对新开河实施清淤,完成新开河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由辽阳县、宏伟区政府负责。
3积极筹建辽阳县、灯塔市及芳烃基地污水处理厂,力争2009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最迟在2009年年底投入使用。辽阳县、灯塔市及宏伟区政府要抓紧落实土地和管网配套资金,启动管网铺设工作。
(二)SO2(二氧化硫)削减
2008年,全市至少要削减SO210100吨。在已完成SO2减排3225吨的基础上,辽化电厂1#、2#炉脱硫工程要于9月底前完成,实现SO2减排1180吨,同时,要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完成其余5695吨SO2减排任务:
1为实现关闭水泥企业的削减量,千山水泥有限公司立波尔窑的关闭时间由2008年年底提前到9月末。
2督促以下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减排工程:2008年9月底前,辽阳第一热电有限公司、辽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脱硫和在线监测工程;2009年6月底前,鞍钢弓矿公司完成两条球团生产线的脱硫工程;2009年6月底前,庆化公司完成自备电厂的脱硫工程,2009年年底前,完成火炸药生产线污水前端处理工程;2009年9月底前,辽阳石化分公司完成电厂3-7#炉的脱硫工程。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3逐步扩大城镇集中供热面积。今年年底前,集中供热率争取达到95%,2009年年底前,城镇小烟囱要全部拆除;今年全市的燃煤总量要控制在与去年持平或下降的水平;今后,新建的房屋均要推广地源热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