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赣发改价调字[2008]89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政府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纠风工作会议和国家发改委纪检组长彭森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价格领域纠风工作,确保全省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和价格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价格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当前物价面临的严峻形势,价格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监管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一是建立和完善月度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和价格形势分析制度,通报和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统筹安排各项价格政策措施,合理把握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和节奏,防止出现轮番涨价。三是继续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对部分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干预措施。四是依法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发挥价格基金在调节供求、扶持生产、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补贴的积极作用。五是加强物价政策宣传和正确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六是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
一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加强对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监测,做好价格监测日报,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反映价格走势和市场行情。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县地方性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监测点规范化建设,共同构成价格监测工作制度体系框架。三是加强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市场价格走势变化及敏感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预警工作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市场巡查、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形成全省协调灵敏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