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强热带风暴“海鸥”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人〔2008〕47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属民办教育机构:
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强热带风暴“海鸥”7月18日7时风暴中心位置位于杭州以南585公里的台北附近,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近中心最大风速25米/秒(10级)。预计未来 “海鸥”将向西北方向移动。最大可能于今天傍晚到夜里在闽北到浙中一带沿海登陆或紧擦沿海北上。受其影响,预计我市有一次风雨增大过程,主要影响时间在今天夜里到明天白天。为切实做好第7号台风(海鸥)防御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立即启动《杭州市中小学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我局及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好,确保通知到位、组织到位、措施部署到位、督查落实到位。
2.加强校舍和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与保护。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台汛前即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有专人巡查,该加固的要立即进行加固,教育教学设备仪器等该转移的要及时转移,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处在小流域、水库下游和山坡边的学校要严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加强巡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