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对巴中市物价局、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上报巴中市政府所在地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的批复
(2008年7月18日 川价发〔2008〕135号)
巴中市物价局、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
你们《关于上报巴中市政府所在地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的请示》(巴价费〔2008〕25号)文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川办发〔2006〕37号)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7〕101号)等文件要求,和你市上报该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测算情况,现将你市的2008至2009年度市政府所在地巴州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