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卫发〔2008〕8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市卫生局确定的各项安全重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为我市卫生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机构及各区、县(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检查范围主要包括:
1、医院的病房、门诊等人员密集场所;
2、幼儿园、食堂、学生宿舍、职工集体宿舍、单位公用房和业务用房;
3、单位自办或出租出借的饭店、招待所等经营性场所;
4、单位图书室、档案室、礼堂、俱乐部等公共活动场所;
5、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6、建筑工地、维修改造施工现场;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氧舱、电梯、起重机械、单位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8、易受台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和场所;
9、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和其它应急设备设施。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落实2008年杭州市卫生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