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8〕16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双连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院忠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牙萨宁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秉军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华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姜革锋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王进国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王 钢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景生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亚洲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仝孝忠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杜强内 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郭文强 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
王彦栋 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
付明吉 沈阳铁路局副局长
姚永庆 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永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刘华斌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
郝 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顺宏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蒙古公司总经理
王传河 兰州铁路局副局长
闻清良 太原铁路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重大和突发煤电油气运保障问题;掌握全区煤电油气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负责全区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需衔接,保障正常供应;提出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的建议;实施煤电油气运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紧急生产、调运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煤电油气运日常供应的调节工作;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