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构建应急管理与指挥通信平台和信息系统。
二是依托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覆盖重特大事故多发领域和地区的救援队伍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技术支持、物资与装备储备等保障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物资支持保障。
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决策、指挥和响应机制,强化应急管理,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三、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根据我省产业和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由省统一制订应急救援体系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合理选择依托企业,建立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形成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队伍以省为主负责建设,各市应急救援体系由各市为主负责建设。
(二)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根据救援力量辐射范围,合理布点,突出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建立若干支省级重点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少花钱多办实事的原则,通过政府资金的投入和补助,依托企业进行组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装备、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
(三)整体设计,功能先进。以现有的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统筹安排,综合规划。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扩展施救技能和抢险功能,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一专多能、平战结合,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成为事故救援的可靠保障。
(四)签订协议,共同投资。各省级应急救援队伍所在企业与省安全监管局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培训等出资。
(五)积极稳妥,逐步推进。考虑到利用社会资源、依托企业建设省应急救援体系是一项新工作,需深入调研探索,应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应急救援队伍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并不断总结完善;同时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省市应急指挥中心、救援装备建设。
四、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主要建设内容
(一)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建设,包括指挥中心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含机房、装备)、网络信息平台和应用系统开发等内容。
(二)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由省安全监管局统筹规划,合理布点,依托企业建设。根据全省地下矿山和危化企业分布情况及依托企业的条件,建立2家左右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3家左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具有较高标准的现代化专业救援车辆、装备和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各类救援物资,组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人员队伍,建设环境良好、功能齐备的应急救援演练、训练场地设施和器械,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救援技术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