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8〕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日照市2007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日照市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山东省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90号)。
(四)《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五)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日国土资发〔2008〕140号,以下简称《考核通知》)。
(六)经市政府批准下达的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