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2. 实施规范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红、橙、黄”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对所有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安全状况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安全生产条件好的企业,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二级为一般企业,重点抓好提升晋级;三级为较差企业,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四级为未达标企业,要重点抓好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要建立企业分类管理升降级制度,级别低的企业经过整改、重新评估、验收合格后予以升级;级别高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较多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要予以降级。要加强零星小企业、租赁企业的评估分类,做到一个不漏,消灭盲区。通过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逐步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
  3. 实施网格化管理。为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在全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辖市(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块、以部门为条,在乡镇(街道)以村委(社区)为单元的安全监管责任区。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地图,明确标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分布等。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网格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间断的综合监督管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直至隐患消除,不留“死角”和“盲点”,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覆盖率和实际效果。
  4. 实施数字化管理。按照“反应迅速、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支撑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逐步形成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础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伤亡事故档案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二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平台。对重点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逐步完善市、辖市(区)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网络体系。三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间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并实现联网,及时、准确地传送安全生产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四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包括应急预案和有关信息,使之成为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支持系统。
  四、健全保障体系,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