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支援灾区、勤俭节约活动,压减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
在全市开展支援灾区、勤俭节约活动,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今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一律压减5%。
(一)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预算约束,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各单位原定的开支,能不花的不花,能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要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预算执行中除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救灾等突发应急支出外,今年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再追加公用经费、资产购置等一般性支出。
(二)精简各类会议、培训。大力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由部门召开的,不以政府名义召开;可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不召开全市性大会。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规定,规范因公外出工作,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送礼和宴请。
(三)暂停审批各级党政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不得追加项目建设投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压减开支。
(四)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从严办理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所有因公出国(境)访问、业务考察和培训活动。对已经办理审批或护照、签证手续但尚未成行的团组要从严控制。严禁公务团组从因私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从严审批出国用汇。
(五)严格控制购置小汽车。今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更新或购置新车,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应尽可能在现有车辆中解决。
(六)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在灾区人民急需大量物力和财力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更应该廉洁自律、克勤克俭。要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禁止用公款旅游,禁止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抗震救灾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对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事情,要急办、快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拖拉敷衍,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抗震救灾工作。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救灾款物挪作他用,更不得挥霍浪费。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