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设计方案的调整,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物资救灾组和市建委就新标准确定了新的设计方案,已经市抗震救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标准,抓紧组织生产。各生产企业要加班加点,保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所需原材料有缺口的要早计划、早安排、早采购,想方设法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确保生产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调度,并认真搞好产品价格的合理核算。要采取边生产、边调运、边安装的原则,确保按时完成帐篷和过渡性安置房(包括配套附属设施)的生产和调运安装任务。工作分工如下:
1、市建委牵头援助安置房建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规范、全面、详实、可操作性强的过渡性安置房设计标准和施工方案,以及安装任务,同时要落实安装施工人员的培训,做好基础材料的筹备。
2、市经贸委要根据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做好原材料供应和生产保障工作,督促企业生产,同时做好后备企业的考察。
3、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
4、市交通局和日照火车站要备好运输车辆和车皮,做好随时起运准备,确保援助物资送达安置点。
5、市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帐篷和过渡性安置房的生产全程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6、市财政局负责物资生产和调运的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
二、积极协调解决灾区急需救灾物资
按照鲁政办发明电[2008]112号通知要求,要在着重解决灾区急需住所问题的同时,备足备好棉被、衣物、食品、饮用水以及灶具、床、桌凳等生活用品,随时等待调运指令。
1、切实摸清我市上述物资生产和储备底数。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搞好调查摸底,掌握实际生产和保有情况。市经贸委负责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其他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摸清生产所需物资厂家的详细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生产能力、库存量以及联系方式。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摸清全市各大商家对上述急需物资的库存量以及紧急筹备能力;各区县负责本辖区内生产厂家和商家的物资生产和储备情况。要将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于5月28日下午15:00前报物资救灾组备案。
2、对我市无生产厂家的物资,由各级民政部门尽快联系外地生产企业,在10日内完成对所需物资采购联系工作。具体准备数量是:市民政局负责采购被褥各5000套、帐篷1000顶,联系准备灶具2000套、床4000张、桌椅2000套。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分别采购被褥各1000套,莒县采购被褥各1500套,开发区采购被褥各500套。各区县要根据安排的数量尽快采购,充实救灾仓库,确保救灾仓库有足够的救灾物品以备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