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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建立食品药品质量监测网,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城乡联网、整体联动的原则,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健全食品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建成电子监管系统,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与周边省 (区)的合作,力争在五年内建成设施完备、技术过硬的综合信息网络,并根据监测结果建立一套动态的、科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应急体系。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加快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易地重建的步伐,增加装备投入,努力将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建成国家级口岸检验所;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3.建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省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4.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
  5.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
  建立食品行业生产、技术、市场销售及产业政策信息网络,大力开展ISO系列认证、HACCP认证工作,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原料采购、半成品成品加工、市场流通等一系列环节的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发挥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具有云南特色和优势的产品,将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绿色食品重要出口基地。
  6.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建立出口食品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推行出口食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加强进出口食品检测能力和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准入程序以及各类食品的准人要求;实施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以安全、快捷为目标促进云南省口岸食品进出口的发展。
  7.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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