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清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权责、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申请材料等,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过程的随意性;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
(四)总结改革经验,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系统地总结我市建设领域“五段式”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工作中主协办联席会、超时默许等制度,完善并联审批措施,深入推进我市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五)完善审批大厅运行机制,加强审批大厅建设。坚持以行政审批大厅为载体,着力于优化审批职能、充实服务职能、加强协调职能、强化监督职能、突出示范职能、体现纽带职能等六个方面,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大厅运行方式;积极推进公示告知、否定备案、首受负责、窗口评价、超时默许、联席会议、缺席默认等各项制度,切实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好务、办好事。(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六)加快推进乡镇行政审批代办点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充分认识行政审批代办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乡镇行政审批代办点建设;按照“统一受理、免费代办、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探索乡镇行政审批代办点工作机制,完善功能,规范运行,抓好监管,努力使乡镇行政审批代办工作成为服务群众的好方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七)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审批督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渠道;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探索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引导和督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三、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