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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云政发[2008]98号)


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
(2008年-2010年)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云发[2008]12号),制定本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温饱安居工程、产业培育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6大工程,办好30件惠民实事。共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资金1071847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328527万元,2009年投资390429万元, 2010年投资352691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沿边三级以上公路网建设项目
  继续加强沿边公路网建设,改善边境地区交通条件,逐步缓解制约边境发展的交通“瓶颈”。
  1.改建沿边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主干线总长419千米。落实资金8102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2260万元,2009年投资42850万元,2010年投资35910万元。
  2.建设沿边三级以上公路次干线总长329千米。落实资金2539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 1550万元,2009年投资10480万元,2010年投资 13360万元。
  3.改建农村公路2100千米。落实资金84000万元。其中,2008年1500千米,投资60000万元, 2009年300千米,投资12000万元,2010年300千米,投资12000万元。
  以上3项落实资金19041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63810万元,2009年投资65330万元,2010年投资61270万元。由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
  (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逐步解决边境县(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饮水管道、水池(窖)、水处理设施、管网等,解决3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使边境地区群众能够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落实资金 11645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4291万元,2009年投资3677万元,2010年投资3677万元。由省水利厅负责实施。
  (三)水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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