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三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三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三品”安全执法监管队伍和物资、技术储备体系建设,强化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响应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实现对“三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
(三)建立健全“三品”安全监测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监测责任分工、监督抽查计划和监测信息协调通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测职责范围,统筹安排监测资金、任务,实现监测资源梯次互助,监测信息全面共享,避免重复检测。
(四)建立健全“三品”安全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 “三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信用档案库和“三品”安全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推进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乡镇食品示范店的创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征集、分类管理、分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管理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监管机制。
(五)建立健全“三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绿色消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三品”安全鉴别知识,切实增强群众的监督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道德责任意识。既要客观、公正地曝光“三品”违法案件,又要大力宣传诚信生产、经营企业,引导市民客观、理性地对待“三品”安全问题。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品”安全事关民生,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高度出发,克服麻痹思想,不断增强责任心和执行力,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广泛发动群众,确保“三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通过完善和落实调度例会、联合执法、信息发布、投诉受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全市统一、权威、高效的“三品”安全综合监管领导机制。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区县政府、管委对本辖区的“三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把“三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以分环节监管为主,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收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三品”安全目标任务。各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严格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三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危及人身健康的假劣食品、药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彻底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依法追究有关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违法企业要严管重罚,直至取缔。
(五)加强执法联动。一是建立执法联动协调机制。从“三品”安全监管部门抽调或指定专门联络人员,建立全市“三品”安全执法联动协调机构,统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三品”安全监管机构,监管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不落实、责任难追究等问题。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发展“三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公开投诉电话、推行举报奖励制度等措施,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