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五、粮食直补项目
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核准小麦种植面积,落实中央和省的粮食补贴政策,健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对直补资金实行“一本通发放”,确保补贴资金直接落实到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六、农资综合直补项目
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在核准小麦种植面积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补贴标准,按照直补资金发放办法,将农资综合补贴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以上,其中省级以上资金250万元以上,补贴各类农机具1500余台套,受益农户1200多户。主要引导农民购买玉米、花生、水稻生产及保护性耕作等方面的先进适用农机具,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我市主要农作物播种、收获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财政局。
八、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项目
投资270万元,其中省、市级财政资金60万元,社会投资210万元。继续推广茶园管理机械,进一步提高扁形茶加工机械化技术水平,引进实施乌龙茶机械化加工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培训乌龙茶机械化加工技术人员20人。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九、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
投资684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94.4万元,市县配套资金40万元,实施东港区、岚山区和五莲县省级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2430个。其中:在东港区西湖镇6个村建设“一池三改”式沼气示范户1125户;在岚山区巨峰镇和后村镇6个村建设“一池两改”式沼气示范户430户;在五莲县中至镇、汪湖镇和许孟镇11个村建设“一池两改”式沼气示范户875户。项目完成后,年可生产沼气80万立方米,替代标煤570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政府。
十、农村科技推广和新型农民培训项目